舉報信的書寫格式
(1)首部。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應首先注明受理舉報的紀檢監察部門的名稱,被檢舉人的姓名、性別、職務、級別和政治面貌,被檢舉人所在單位的名稱及親屬關系,被檢舉問題的性質。
(2)正文。
此部分內容是檢舉信的重點。要求舉報人應當盡可能據實告知紀檢監察機關被檢舉人違法違紀事實的具體情節和證據。如違法違紀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所涉及的相幹單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單位和聯系電話,相幹的書證物證等。如檢舉的是經濟問題,要盡可能詳細注明違法違紀的金額、數額,涉及的賬號和銀行等。對所檢舉的問題要按問題的類型和性質逐條敘述。
(3)尾部。
依據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規定,我們提倡署名舉報,檢舉人應盡可能簽署真實姓名。同時,還要注明寫信的時間,檢舉人的單位、地址、郵編及電話,以便受理部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