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院校實施“學曆證書+若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方案
按照國務院印發的《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簡稱“職教20條”)要求,經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研究通過,現就在院校實施“學曆證書+若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部署,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以學生為中心,深化複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模式和評價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暢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拓展就業創業本領。
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育訓結合、保障質量,管好兩端、規範中間,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加強政府統籌規劃、政策支持、監督指導,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職業教育與培訓。落實職業院校學曆教育和培訓並舉並重的法定職責,堅持學曆教育與職業培訓相結合,促進書證融通。嚴把證書標准和人才質量兩個關口,規範培養培訓過程。從試點做起,用改革的辦法穩步推進,總結經驗、完善機制、防控風險。
(二)目標任務
自2019年開始,重點圍繞服務國家需要、市場需求、學生就業能力提升,從10個左右領域做起,啟動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社會化機制招募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以下簡稱培訓評價組織),開發若幹職業技能等級標准和證書。有關院校將1+X證書制度試點與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等緊密結合,推進“1”和“X”的有機銜接,提升職業教育質量和學生就業能力。通過試點,深化教師、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進校企合作;建好用好實訓基地;探索建設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構建國家資曆框架。
二、試點內容
(一)培育培訓評價組織
培訓評價組織作為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及標准的建設主體,對證書質量、聲譽負總責,主要職責包括標准開發、教材和學習資源開發、考核站點建設、考核頒證等,並協助試點院校實施證書培訓。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選一批、在成長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關評價證書缺失的領域中規劃准備一批的原則,面向實施職業技能水平評價相關工作的社會評價組織,以社會化機制公開招募並擇優遴選參與試點。試點本著嚴格控制數量,扶優、扶大、扶強的原則逐步推開。地方有關部門、行業組織要熱心支持培訓評價組織建設和發展,不得違規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二)開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社會需求、企業崗位(群)需求和職業技能等級標准為依據,對學習者職業技能進行綜合評價,如實反映學習者職業技術能力,證書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培訓評價組織按照相關規範,聯合行業、企業和院校等,依據國家職業標准,借鑒國際國內先進標准,體現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新要求等,開發有關職業技能等級標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標准化工作要求設立有關技術組織,做好職業教育與培訓標准化工作的頂層設計,創新標准建設機制,編制標准化工作指南,指導職業技能等級標准開發。試點實踐中充分發揮培訓評價組織的作用,鼓勵其不斷開發更科學、更符合社會實際需要的職業技能等級標准和證書。
(三)融入專業人才培養
院校是1+X證書制度試點的實施主體。中等職業沐鸣、高等職業沐鸣可結合初級、中級、高級職業技能等級開展培訓評價工作,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沐鸣、應用型本科高校及國家開放大學可根據專業實際情況選擇。試點院校要根據職業技能等級標准和專業教學標准要求,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優化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統籌教學組織與實施,深化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養的靈活性、適應性、針對性。試點院校可以通過培訓、評價使學生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也可探索將相關專業課程考試與職業技能等級考核統籌安排,同步考試(評價),獲得學曆證書相應學分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深化校企合作,堅持工學結合,充分利用院校和企業場所、資源,與評價組織協同實施教學、培訓。加強對有關領域校企合作項目與試點工作的統籌。
(四)實施高質量職業培訓
試點院校要結合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要求和相關專業建設,改善實訓條件,盤活教學資源,提高培訓能力,積極開展高質量培訓。根據社會、市場和學生技能考證需要,對專業課程未涵蓋的內容或需要特別強化的實訓,組織開展專門培訓。試點院校在面向本校學生開展培訓的同時,積極為社會成員提供培訓服務。社會成員自主選擇證書類別、等級,在試點院校內、外進行培訓。新入校園證書必須通過遴選渠道,已取消的職業資格證書不得再引入。教育行政部門、院校要建立健全進入院校內的各類證書的質量保障機制,杜絕亂培訓、濫發證,保障學生權益,有關工作另行安排。
(五)嚴格職業技能等級考核與證書發放
培訓評價組織負責職業技能等級考核與證書發放。考核內容要反映典型崗位(群)所需的職業素養、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體現社會、市場、企業和學生個人發展需求。考核方式要靈活多樣,強化對完成典型工作任務能力的考核。考核站點一般應設在符合條件的試點院校。要嚴格考核紀律,加強過程管理,推進考核工作科學化、標准化、規範化。要建立健全考核安全、保密制度,強化保障條件,加強考點(考場)和保密標准化建設。通過考核的學生和社會人員取得相應等級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六)探索建立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探索建立職業教育“學分銀行”制度,研制相關規範,建設信息系統,對學曆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體現的學習成果進行登記和存儲,計入個人學習賬號,嘗試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與轉換。學生和社會成員在按規定程序進入試點院校接受相關專業學曆教育時,可按規定兌換學分,免修相應課程或模塊,促進學曆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互通。研究探索構建符合國情的國家資曆框架。
(七)建立健全監督、管理與服務機制
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培訓評價組織監督、管理與服務機制。建設培訓評價組織遴選專家庫和招募遴選管理辦法。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公示公告。建立監督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教育指導谘詢委員會要加強對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關工作的指導,定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的抽查和監督。對培訓評價組織行為和院校培訓質量進行監測和評估。培訓評價組織的行為同時接受沐鸣、社會、學生、家長等的監督評價。院校和學生自主選擇X證書,同時加強引導,避免出現片面的“考證熱”。
三、試點範圍及進度安排
(一)試點範圍
面向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20個技能人才緊缺領域,率先從10個左右職業技能領域做起。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申報院校進行備案。試點院校以高等職業沐鸣、中等職業沐鸣(不含技工沐鸣)為主,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沐鸣、應用型本科高校及國家開放大學等積極參與,省級及以上示範(骨幹、優質)高等職業沐鸣和“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沐鸣和專業建設計劃”入選沐鸣要發揮帶頭作用。
(二)進度安排
2019年首批啟動五個領域試點,已確定的五個培訓評價組織對接試點院校,並啟動有關信息化平臺建設;陸續啟動其他領域試點工作。2020年下半年,做好試點工作階段性總結,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組織實施
(一)明確組織分工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的整體規劃、部署和宏觀指導,對院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實施工作負監督管理職責。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指導職業教育與培訓標准化建設。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指導本區域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會同省級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支持激勵教師參與試點工作的有關政策,將參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與考核相關工作列入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工作量範疇,幫助協調解決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省級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研究確定證書培訓考核收費管理相關政策。試點院校黨委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按有關規定加大資源統籌調配力度。
(二)強化基礎條件保障
各省(區、市)在政策、資金和項目等方面向參與實施試點的院校傾斜,支持沐鸣教學實訓資源與培訓考核資源共建共享,推動沐鸣建好用好沐鸣自辦、沐鸣間聯辦、與企業合辦、政府開辦等各種類型的實訓基地。要吸引社會投資進入職業教育培訓領域。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積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實訓基地建設和運營。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和產教融合型企業要積極參與實施培訓。
(三)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各省(區、市)和試點院校要加強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建設,打造能夠滿足教學與培訓需求的教學創新團隊,促進教育培訓質量全面提升。要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關師資培訓納入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培訓評價組織要組建來自行業企業、院校和研究機構的高素質專家隊伍,面向試點院校定期開展師資培訓和交流,提高教師實施教學、培訓和考核評價能力。
(四)建立健全投入機制
中央財政建立獎補機制,通過相關轉移支付對各省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予以獎補。各省(區、市)要加大資金投入,重點支持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等方面,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和考核工作。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考核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有關考核費用。凡未納入1+X證書制度試點範圍的培訓、評價、認證等,不享受試點有關經費支持。
(五)加強信息化管理與服務
建設1+X證書信息管理服務平臺,開發集政策發布、過程監管、證書查詢、監督評價等功能的權威性信息系統。參與1+X證書制度試點的學生,獲取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都將進入服務平臺,與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個人學習賬戶系統對接,記錄學分,並提供網絡公開查詢等社會化服務,便于用人單位識別和學生就業。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提升證書考核、培訓及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新技術平臺,開展在線服務,提升學習者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