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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借閱證管理規定

發布日期:2020-03-19 作者: 點擊:

1、所有借閱證在本館辦公室辦理。新生入學後,以所在班級為單位,集體辦理借閱證;新聘教職員工,持免冠一寸照片一張辦理借閱證;兼職教師由相關單位出具證明,交押金辦理借閱證。

2、借閱證的辦理對象為沐鸣師生員工,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轉借,一經發現,我館有權扣留,並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罰;經證實確屬借用他人的,停止當事人借閱權限2周;冒用他人借閱證(用撿來或盜取的借閱證借書)處以50元以上罰款,若冒用者系沐鸣師生員工,則停止借閱權限3個月。

3、我館對不同讀者的借閱證設有不同的有效期,過期即失效。

4、借閱證不慎丟失應及時到本館資源建設部辦理掛失手續,否則借閱證被他人冒用所造成的後果,由證件所有人承擔。

5、讀者因各種原因離校時,均應到我館資源建設部辦理還書手續,我館出具有關證明後,有關單位方可讓其離校。

6、實行一人一證制度。讀者由于姓名、單位等信息發生變更時,應攜帶舊證前來辦理新的借閱證。

7、學生畢業、休學、退學,教職工辭職、解聘,必須還清所借圖書、注銷借閱證,圖書館流通部檢查無誤之後,方予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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