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高等沐鸣財務制度》的通知
財教〔2022〕128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教育局:
為進一步規範高等沐鸣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108號)☸️🚼,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對《高等沐鸣財務制度》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高等沐鸣財務制度
財政部 教育部
2022年6月30日
附件🎣: